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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编办“六措并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发布者:004     发布时间:2016-01-14 01:39     (点击数: 27207)
为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和河南省及许昌市关于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的有关要求,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禹州市编办按照“结合实际、分类消化、适时监督、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稳妥推进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第一时间将中央指示和河南省及许昌市关于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向市编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同时成立了以市编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组织专门工作力量,保障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深化调研,摸清底数。结合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按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分类调研、摸清底数”的工作调查思路,兵分两路同时对乡镇和市直事业单位超编现状展开调研摸底,从根本上摸清我市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底数和单位超编原因,为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方案的出台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
三、制定方案,科学论证。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维护和谐、保障稳定、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科学论证”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包含事业单位超编人员逐年消化比例和数量、政策办法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任务分解等为主要内容的《禹州市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为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工作的展开提供制度支持。
四、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根据《方案》精神,通过采取“自然减员、提前退休、人员分流、创业扶持”的工作思路,针对超编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分类展开消化实施工作,同时在科学进行消化超编工作的前提下,做好退休人员福利保障、创业人员创业支持等后续工作,确保消化超编工作稳定、平稳的实施。
五、保障发展,合理调整。按照“促发展、强民生、保增长”的原则,及时根据超编单位消化人员的变动情况和部门工作及人员履职现状,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动态”编制资源调整,在认真做好消化超编工作进行的同时,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六、部门联动,加强监管。经市编委批准,制定出台了《禹州市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由市编办牵头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适时对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进行监察监管,预防和杜绝在消化工作及其后续的机构编制工作中出现的顶风作案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