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昌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已接近收尾阶段。在改革中,许昌市委编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各县(市、区)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抓好三个“突出”,稳步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
一、突出政治引领
许昌市委高度重视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在全省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许昌市委和市委编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大局意识,把握关键环节,自觉将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自觉同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结合起来,自觉同解决乡镇和街道自身迫切需要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作,加强协调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随后,许昌市委编办多频次、高密度召开了数次县(市、区)委编办主任座谈会,传达市委及市委编委领导指示精神,商讨解决改革难题,协调推动改革进程,取得积极成效。
二、突出改革重点
在这次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中,许昌市委编办始终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快职能转变、扩大管理权限、理顺条块关系、优化机构设置、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和治理重心下移等方面,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研究提出乡镇和街道职能转变、机构设置、编制下沉等工作的具体意见,科学制订改革方案,统筹安排好改革实施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实效
改革效果如何,重点看人民群众的反映。此次乡镇机构改革,许昌市委编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简约高效、上下统筹的改革原则,在优化机构设置、扩大管理权限和下沉人员编制工作中十分注重听取乡镇和办事处意见,确保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能够放得下、接的住、管的好、有监督,确保下沉到乡镇和街道的人员编制能落实、留得住、用的好,真正解决乡镇和街道工作力量薄弱、权责不对等制约其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