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谋划,全面调研
党政机构改革后,许昌市市辖区内自然和规划分局体制不顺畅,原市辖区内各国土分局和规划分局既有行政单位也有事业单位,整合进度缓慢,影响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常工作的开展,为破解这一难题,许昌市委编办对原国土资源分局和规划分局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研,掌握各国土分局和规划分局的人员编制情况和单位性质,在市资源和规划局“三定”规定中为各分局的预留了充足行政编制。
二、通盘考虑,严控总量
许昌市委编办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统筹使用,将原国土和规划分局使用的35名行政编制和40名事业编制统一分配到新成立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分局下属的事务中心,核销原国土分局和规划分局,理顺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体制。
三、政事分离,明确机构
统筹调整后,许昌市辖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城区5个行政分局,分别下设5个事业性质的事务服务中心,实现了政事分离,解决了多年来市辖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政事不分的问题,自上而下理顺了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体制,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