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许昌市机构改革方案》,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市委书记史根治出席并讲话,市长刘涛主持会议。市领导黄旭东、张庆一、李海峰、王如厂、白明星等参加会议。
会议就《许昌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史根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统一思想、把牢方向,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积极稳妥把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史根治强调,要抓牢重点、把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确保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要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归并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巩固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精减人员编制和规范部门领导职数,优化编制资源结构,努力实现配置最优化、效益最大化。要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确保规范运行。
史根治强调,要加强领导、把好节奏,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对照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