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入编需提供材料
均需提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统计表》、单位编制台账。
1.公务员招录、选调生、遴选: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复印件。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复印件。
3.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介绍信复印件。
4.人员调动: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的调配介绍信复印件、编制审核使用通知单复印件。
5.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市委、市政府或市委组织部任免文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关于是否需要原单位提前减编或光盘刻录《11_03人员模板》,说明如下:
一是录用人员以前属于体制内人员、且编制在许昌市(含各县市区)的,无需提前办理减编,无需刻录光盘;
二是录用人员以前属于体制内人员、但编制不在许昌市(含各县市区)的,需在原编制所在地编办办理消编手续,携带当地编办出具的出编通知单,并刻录光盘;
三是录用人员以前非体制内人员的,无需减编,需要刻录光盘。
二、办理减编需提供材料
均需提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减编人员统计表》、单位编制台账。
1.调出:组织、人社部门开具《商调函》或相关文件依据复印件。
2.退休:《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3.亡故:死亡证明或遗体火化证明复印件。
4.辞职:个人辞职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文件复印件,公务员另需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复印件。
5.开除、辞退:纪委监委或者本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依据。
三、办理程序
1.人员新增。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统计表》,按分类勾选进入渠道,加盖公章;同时下载《11_03人员模板》(务必提供2025年11月3日更新的最新版本,见附件1),按照其中的“数据输入说明”进行填写,做到信息应填尽填;将电子版刻录到光盘(必须为光盘),随所需材料一并上报。其他材料请根据人员具体信息严格按照指标说明填写上报。
2.人员核减。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减编人员统计表》,随所需材料一并上报。
3.所需表格在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网站文件下载栏目《机关事业单位入(减)编人员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说明》处下载,网址为http://www.xcbb.gov.cn/。
四、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2966991。
2.办公地址: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21楼2116。
3.微 信 群: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附件:1.11_03人员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