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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委编办“五强化” 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发布者:002     发布时间:2020-08-12 10:09     (点击数: 19560)

许昌市委编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意识,紧紧围绕“五个强化”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切实增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科学规范管理和依法依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研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将每周二下午列为固定学习日,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强化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机构编制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和担当。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持续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思想认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是强化流程管理。根据编办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调整后的新要求,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为根本依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议事规则,明确了制度执行的流程和有关要求。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超编进人、超越权限审批机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切实把维护机构编制纪律责任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