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邱永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收悉。对于建议中提出的“根据各专业需要增加事业单位的编制指标”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3年以来,全省事业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只能在本级编制总量内调剂。针对超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各县(市、区)可探索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专编专用、动态调整、人走编收、循环使用”的原则,设立人才专项编制,按照规定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从而逐步缓解超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