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8020182号提案的答复
宋国晓、王永波、李会超、柳亚菲委员:
您们共同提出的“关于组建‘许昌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许昌市机构编制部门高度重视文物考古研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论述精神,持续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为我市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单独设置事业单位许昌文物考古研究所(许昌市三国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已建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担文物和文化遗产研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相关事业单位负责历史文化研究、文物修复保护等工作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
当前,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专业性越来越强,仅依靠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力量很难开展系统性保护,加强与高校、协会的合作十分有必要。下一步,我们将支持以许昌文物考古研究所为基础,联合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市传统建筑学会搭建高水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应用平台。如有必要调整优化文物考古研究所机构编制,由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研究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市委编办将按程序办理。
感谢您们对我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