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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22 08:53     (点击数: 11031)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进一步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学习内容

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现代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习组织

(一)党组中心组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扩大参加会议人员

(二)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学习秘书由综合科科长担任。综合科承办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学习计划,拟订学习内容和研讨题目;做好集中学习的会务工作,负责准备学习所需的文件、书籍、辅导材料等资料;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学习档案,按照规定上报学习情况。

四、学习形式

中心组理论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理论辅导与集体讨论、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形式,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

五、学习时间

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安排一天为集中学习和研讨时间,具体日期和学习内容由综合科提出安排意见报中心组组长审定。如遇特殊情况学习时间需要变动时,由组长决定。

六、学习要求

(一)中心组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学习、善思考,做表率,并结合学习专题及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每年写出一篇以上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二)在集中学习和研讨时间里,中心组成员要集中精力学习和思考,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积极交流学习体会。

(三)中心组成员每次集中学习的到课率和每位中心组成员的年到课率均不得少于80%,因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应事先向中心组组长请假,事后通过自学补课。

(四)每季度学习结束后10天内向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报送季度学习总结,每年年底前报送本年度学习总结和下年度学习计划。

(五)中心组学习计划、记录本、学习资料、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材料、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等存入中心组学习档案。

(六)中心组学习情况每半年向全办党员干部通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