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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春日里,好“枫”光!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4-10 15:39     (点击数: 134)

来源: 河南法制报

滑县法院牛屯法庭判后答疑解心结:“这官司我们输得心服口服”

近日,滑县法院牛屯法庭通过判后答疑、耐心释法,在解开“法结”的同时针对双方争议组织调解,解开双方“心结”,当事人服判息诉、当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许某诉李某、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理,滑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延某偿还许某5万元。

判决生效后,牛屯法庭庭长杨建峰进行判后答疑,对裁判有关程序使用、证据认定、判决理由等向被告李某、延某进行解释说明。

“法官,感谢您耐心讲解,这官司我们输得心服口服。但是许某手中还保管我们公司的账本未归还,能否再调解一下?”了解到情况后,杨建峰安排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李某、延某当场履行5万元,许某当场返还账本,案结事了。

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线上”调解减诉累:“不出门就把事解决了”

近日,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驻庭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更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因被告张某欠付原告翟某工资款5256元,原告翟某起诉至武陟县法院,此案由沁北法庭驻庭调解员王小全进行诉前调解。得知原告翟某年龄较大、患病在家,而被告张某在外地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王小全通过微信对案件进行“线上”调解。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充分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在7月30日之前将5256元工资款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翟某。

考虑到翟某身体不适,出行不便的实际情况,王小全专门来到翟某家中,让其签字确认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于诉前得以化解。

“太谢谢您了!没想到不出门就把事解决了,真方便!”翟某感激地说。

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公开听证趁势调解:“这么快给我们调解结案了”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为解决李某与某保险公司的纠纷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会后,李某说:“太感谢了,案件也不大,法院这么重视,这么快给我们调解结案了……”

李某是漯河某运输公司的负责人,他所在的漯河某运输公司和某保险公司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2023年年底,李某到漯河市源汇区法院起诉。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某保险公司应对漯河某运输公司进行赔偿,但就车损鉴定、赔偿款项等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该院司法技术鉴定室依程序摇号选择了两家专业鉴定机构做车损鉴定。但两家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出现冲突。承办法官本着“如我在诉”公平公正审理案件的理念,最终决定运用听证程序解决问题,遂邀请漯河区域的其他6家专业车损鉴定机构和案件双方当事人一起召开听证会,集中“会诊”。

听证会上,参会专业车损鉴定机构给出中肯的鉴定意见,承办法官趁势做调解工作。最后,案件调解成功,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4.9万元,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