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以来,许昌市委编办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科学增减”,积极顺应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新常态,围绕全市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做好机构编制“加减乘除法”,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保障重点,做好“加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重点向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群众关心的领域倾斜,为其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了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防疫工作力量,专门在市辖区成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补齐市东城区教育资源紧缺短板,成立了市东城区基层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基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发展与管理工作,强化了市东城区基层教育工作。
二是严控总量,做好“减法”。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认真落实“超编不入”,始终不新增超编人员,严禁超编进人,在审核单位用人计划时候,注重总体把控和系统内调剂,单位超编或系统总体超编均不核准用人计划。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建一撤一”原则,坚持在限额和在权限内审批,采取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控办法,从严控制机构设置,从源头上减少对人员编制的需求;
三是优化职能,做好“乘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单位的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先后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三定”规定进行优化完善,对其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以“三定”规定的不断精细化促使机构编制“动起来”、“活起来”,力争使用效益成倍放大。
四是强化督导,做好“除法”。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转企改制、人员分流等多种方式,将可能影响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些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彻底转企改革,与政府彻底脱钩,降低财政供给成本,将收回的事业编制纳入全市的编制周转池中,使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