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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故事|禹州市:尽锐出战在一线细化措施抓扶贫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12 01:37     (点击数: 1482)

——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剪影

    夜晚的禹州市鸠山镇张家庄村,月光皎洁,一片安静,忙碌一天的村民渐渐进入梦乡。几声虫鸣,更增添了山村的几分静谧。
    此时,张家庄村村部会议室里却是灯火通明,气氛热烈,禹州市委书记王宏武主持召开的张家庄村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正在进行。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等参会人员谈认识、谈感受、谈打算,王宏武一边听一边记,并就张家庄村的帮扶工作理思路、指方向、提要求。
    5月29日,是禹州市第11个“宣传帮扶日”,王宏武和其他县级干部到各自的联系点蹲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重新认识、重新站位,细化举措、细化落实,动员该市上下牢固树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理念。这是禹州市学习贯彻河南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许昌市脱贫攻坚第十二次推进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学习贯彻河南省、许昌市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使禹州市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同语言,禹州市委先后召开第69次、第70次常委会,学习上级精神,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传递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扛牢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为推动工作落实,禹州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集中行动”,要求所有帮扶力量下沉一线,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创业就业、稳定增收等重点工作,集中精力、积聚力量,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禹州市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各种清晰的责任机制,以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工作开展。如建立县级干部“2+16”责任体系,“2”即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16”即正县级干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等16名县级干部根据各自分工牵头负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所有常委参与抓、四大班子齐上阵的工作模式。
    建立编组定责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由驻村工作队员搭配村干部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解决“有的人干、有的人看”的问题。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明确辖区内4个办事处分别结对帮扶4个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乡镇,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等重点工作,对接帮扶需求,明确帮扶内容,找准帮扶切入点,凝聚帮扶合力。
    该市积极开展“创业就业专项行动”,用好“扶贫车间、百企帮百村、社会公益岗位、培训转移就业”四条途径,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都能实现“无障碍创业就业”。他们制定了《2018年全市扶贫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及扶贫车间(创业小院)项目竞争立项工作方案》,由财政局、扶贫办按照方案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三个程序具体组织竞争立项,总分100分,按照得分高低原则上确定30个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及50个扶贫车间(创业小院)项目。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每村最高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扶贫车间(创业小院)每个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和扶贫车间项目顺利开展;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结对帮扶、合作共赢”的原则,动员在禹州注册的企业与617个行政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通过发展产业、创业就业、公益帮扶、结对联户帮扶等形式提升完善帮扶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帮扶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设立保洁保绿、光伏扶贫项目等公益性岗位1000个,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创业无门路的贫困劳动力,逐人建立培训就业档案,分门别类加强技术培训,通过“一人一台账、一人一技能、一人一途径”,实现人人就业创业、户户增收创收。
    禹州市还注重倡树先进典型,制定了选树“五面红旗”、评选“扶贫标兵”等文件,激发基层干部主动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的热情。市里每半年评选脱贫攻坚、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美丽乡村、信访稳定五面“红旗”,每面红旗确定10个“红旗村”,每评上一面红旗所在村支部书记每月奖励500元,其他村干部奖励300元,奖励数额依据“红旗村”获得面数可重复累计,“红旗村”实施动态管理、一票否决。每年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扶贫一线人员中评选出60名“扶贫标兵”,作为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提拔重用,建立在脱贫攻坚一线选人用人机制。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省、许昌市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尽锐出战,扎实行动,不懈奋斗,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王宏武说。(许昌日报 通讯员 吴辉 康党培)